浏览数量:0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 2025-04-11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营造平安校园环境,2025年4月,在燕子矶街道太平村社区和电瓷新村社区帮助下,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联合发起的“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项目走进栖霞区燕子矶中心小学,特邀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李晓霞律师与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龚元律师,分别为四年级和五年级学生开展两场别开生面的法律知识讲座,助力未成年人学法懂法、自我保护。
四年级专场:法律启蒙,安全自护
4月2日,李晓霞律师以“学习法律知识,学会自我保护”为主题,为四年级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律启蒙课。李律师通过互动问答、案例分析等形式,向学生普及了未成年人的法律定义、六大保护体系(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网络保护)及自我保护技巧。
针对四年级学生特点,李律师重点讲解了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
防拐防骗:拒绝陌生人搭讪,牢记家长电话和家庭地址,遇险求助警察或拨打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应对欺凌:大声呼救、及时报告老师家长,不做“旁观者”。
网络安全:控制上网时间,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警惕网络诈骗。
互动环节中,学生们踊跃回答法律知识提问,现场背诵“自我保护顺口溜”,在趣味中强化了法律意识。
五年级专场:以案说法,守护青春
4月9日,龚元律师围绕“民法典时代的未成年人保护”,为五年级学生深入剖析法律热点。结合校园霸凌、网络安全等现实问题,龚律师通过典型案例,阐释了民法典、刑法修正案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条款。
讲座聚焦高年级学生可能面临的挑战:
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明确言语侮辱、肢体冲突等行为的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强调“不做施暴者、不忍受害者”。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警惕网络欺凌、隔空猥亵,拒绝传播不良信息。
青春期法律常识:解读刑事责任年龄调整(12周岁以上涉重罪需追责)、文身侵权等新规,引导学生敬畏法律。
学法于心,护童于行
两场讲座结合经典案例,贴近学生认知,现场反响热烈。此次讲座不仅为孩子们播下法治的种子,更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参与,助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未来,“我助妇儿康”项目将继续走进校园,以法律之光护航童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燕小也将持续推进法治教育,联动家庭与社会,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线。